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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V Technology 是一家總部位于新加坡的移動互聯(lián)網初創(chuàng)公司,其業(yè)務主要利用人工智能、大數(shù)據、區(qū)塊鏈、云計算等科技應用,打造企業(yè)管理的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。
2018年9月10日,VV Technology 公司申請注冊了橙色的飛鳥標志作為其商標,但該商標遭到了美國社交媒體科技巨頭 Twitter 的反對。其理由是該公司注冊的飛鳥商標與 Twitter 早先注冊的藍色小鳥標志具有相似性。
據新加坡《海峽時報》報道,近日,Twitter 公司贏得了與 VV Technology 公司的 「飛鳥」之爭官司,也就意味著,今后該公司或將不能再使用該商標了。
據說 Twitter 的藍色小鳥最初由美術設計師 Simon-Oxley 設計,并上傳之素材網站 iStockPhoto 上出售。Twitter成立之后,其創(chuàng)始人杰克·多西(Jack Dorsey)在網上尋找LOGO設計靈感的時候看到了 Simon-Oxley 的這件作品,最終以不到四美元的價格通過素材網站購買后修改成 Twitter 的LOGO。
Simon-Oxley
小鳥形象成為Twitter的標志之后,Twitter仍在不斷對其優(yōu)化改進,2012年,Twitter 更新LOGO,新的小鳥少了頭頂?shù)挠鹈?,嘴角也更加上揚。這個LOGO一直被 Twitter 用到了現(xiàn)在。
雖然 VV Technology 公司的LOGO也是一只以側面描繪的小鳥,確切地說應該是一只橙色的蜂鳥。但是無論造型還是顏色與 Twitter 的藍色小鳥大相徑庭。
然而根據裁定結果顯示,新加坡知識產權局聽證與調解小組主任兼首席法律顧問 Mark Lim 認為,盡管兩者相似度很低,但還是在視覺上構成了相似。另外,兩只鳥在概念上都是相同的,因為它們都傳達了「飛行中的鳥」的概念。
VV Technology 圖標
在評估消費者是否會被這兩個標志混淆時,Mark Lim指出,雖然 Twitter 是知名品牌,但他發(fā)現(xiàn)還是有消費者對此感到困惑。因為他們可能認為這兩個商標之間存在經濟聯(lián)系。要么覺得 VV Technology 的 LOGO 是 Twitter 圖標的新版本,要么是 Twitter 推出的一項新業(yè)務。
Mark Lim 同意 Twitter 的觀點,即兩家公司提供的某些服務,例如與提供信息有關的服務時易混淆這兩個商標。
新加坡知識產權局:https://www.ipos.gov.sg/
新加坡法院:https://www.judiciary.gov.sg/
我覺得勝訴還是有一定道理的,畢竟我也覺得他倆有某些內在的聯(lián)系。
這是霸權主義,這種官司也能勝訴,簡直就是歷史倒退
迅…雷…?
現(xiàn)在搞的連基礎元素都不好用了。
迅雷:把我不當鳥是吧!
